值班巡逻守卫制度
1、学校保卫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节假日、寒、暑假期间应安排领导带班,中层值班,保卫干部查班、守班,及时接待、传达和处理问题。
2、各重点要害部位由保卫部门安排24小时定点守班。
3、值班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,不准擅离职守,不准在值勤室中干私活、喝酒、看书或留宿外人,做到勤巡视、勤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,并做好值勤记录和交接手续。
4、校卫队负责在校区内担任24小时巡逻、守卫任务,及时纠察在校区内违规违纪人员或者违法乱纪人员;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保卫处。
5、值班、巡逻守护人员要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坚持原则,大胆管理,危险时刻挺身而出,勇于同违法、违规、违纪人员做斗争。
6、禁止有宗教色彩、穿着统一服饰、佩戴统一标识或特殊标识的人员进入校区,已经进入的,迅速驱离。发现有宗教宣传或非法传教人员时,要立即制止,收缴其宣传品,并及时向保卫值班人员报告。事态严重时,迅速拨打110报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