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学校各部门:
根据我校年度消防工作计划,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,确保灭火器完好有效,依据相关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使用规定,拟在10月中下旬对全校各单位的灭火器材进行维修保养、更换药粉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。
一、灭火器收交的时间和地点
1.学校行政楼内各部门的灭火器于10月17日前自行防于行政楼门卫处。
2.各单位于10月17日前收齐本单位灭火器存放至本单位值班室并指定专人负责,没有值班室的部门派人送至行政楼门卫处,图书馆送至该馆一层的消防控制室。
二、要求
1.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,安排好此次收集工作,不能遗漏或丢失。
2.凡本次未及时上交的单位,其灭火器自行维修保养,费用自理;过期灭火器材造成的后果单位自负。
保 卫 处
2019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