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消防法》规定,消防科的工作在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保卫处的领导下进行,掌握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,其职责:
1、组织落实学校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。
2、组织对学校的教职工、学生进行岗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。
3、组织开展防火检查、巡查工作,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。
4、组织对学校的消防设施、器材进行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测、维修保养,确保完好有效。
5、负责对学校的明火作业实施严格管理。
6、领导学校义务消防队,定期组织实施义务消防的训练、考核,提高义务消防队的灭火作战能力。
7、组织学校灭火与疏散逃生演练。
8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工作,配合整改火灾隐患和查处火灾事故责任。
9、组织发生火灾后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和人员疏散。
10、按照有关规定,落实学校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