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校园内车辆管理的通知
各院部,学校各部门:
为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,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,根据《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》《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》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我校园内车辆管理相关规定,现通知如下:
一、严禁无证摩托车进入校园
校园内经常出现无牌照摩托车进行高速、危险驾驶的行为,有些无牌照摩托车还对消音器进行了改装形成噪音污染。此类车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,一旦出现事故,将难以办理追责和赔偿等相关问题。即日起严禁无证摩托车进入校园。
二、严控进入校园机动车辆
本校师生员工汽车出入校园,必须办理车辆识别登记。未进行登记的汽车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。外单位因公车辆需进入校内的,请对接单位负责人提前向保卫处通报需进入车辆型号、颜色、车牌及出入时间以便办理临时出入手续。校外机动车辆进校须经保卫处门卫执勤人员审核同意并登记后,按照规定的车道、路线依序进入校园。所有进校机动车辆,进出校门时要减速慢行,并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车距,严格按照“一车一杆”通行,禁止抢道、加队或在道闸系统前无故滞留;严禁行人及电动车、三轮车、自行车等小型代步工具从机动车道闸通道通行;严禁机动车“抢杆通行”,若因此造成道闸系统设备损坏,一切损失由肇事者赔偿。
三、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
严禁在校园内练车、飙车;车辆进入校园后,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按照地面交通标线、标识牌行驶,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驶、酒后驾车、超速行驶;校内禁止鸣笛;凡进入校园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规划停车区内车位有序、规范停放,不得乱停乱放,不得压线、跨位停放。禁止在校园大门口两侧、各建筑物出入门口停放;严禁在校园内主干道、禁行和禁停区域停靠;车辆行驶速度需符合限速要求。本校师生员工汽车违章被贴条警示三次将取消车辆进入校园资格。重新申请进入需在保卫处网站下载申请表后填写,由本单位领导签字报保卫处重新录入车辆识别系统。
请各单位领导在本部门会议上对师生做好传达。
安阳工学院校长办公室 安阳工学院保卫处
2019年6月24日